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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孟某將在合肥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孟某涉嫌殺人罪,於4月28日早上在合肥市逍遙津公園南門地下人行通道內打死路人胡某某。一個令人關註的情況是,經司法鑒定,孟某患有躁狂症,作案時處於發病期,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今年以來,合肥各級法院已審理多起精神疾病患者傷人的惡性案件。眾多疑問自然形成:案發前,精神疾病患者為何沒有得到及時救治,最終引發慘案?案發後,精神疾病患者又該如何妥善安置?
  患躁狂症打死路人流浪漢今受審
  4月28日清晨5時許,環衛工人趙女士在合肥市逍遙津公園南門地下人行通道內打掃衛生,因為攪了睡在通道里的一名流浪漢的清夢,遭對方追打。中年男子胡某某剛好經過,好心勸阻流浪漢。不料,流浪漢抄起一個包裹,猛擊胡某某頭部長達5分多鐘。胡某某血流如註,當場不幸身亡。
  警方調查發現,流浪漢姓孟,舉止怪異,或有精神問題。司法鑒定證實了警方的懷疑。經鑒定,孟某患有躁狂症,案發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刑法規定,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檢方指控孟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今天合肥市中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精神病人殺人案兩年發生數起
  孟某不是第一個傷害無辜的精神病人。
  幾年前,張強(化名)“自己聽到”有人說,妻子後半夜從劉老漢家出來,由此推斷老婆和六旬的劉老漢有染,並懷疑劉老漢找了許多人糟蹋妻子。日思夜想,張強懷恨在心。2012年10月的一天,張強持刀將劉老漢捅死。後經鑒定,張強作案時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
  去年10月3日清晨,合肥男子牛某懷疑前同事李某散播謠言,先後用裝有毒針的弓弩和刀將李某殺害。 5月7日,經鑒定,牛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時處於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
  去年11月13日11時許,安醫大二附院多名醫護人員被砍,護士長戴光瓊不幸殉職。經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凶手彩春鋒患精神分裂症(偏執型),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 4月16日,經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鑒定所鑒定,彩春鋒患有偏執精神障礙,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去年和今年,合肥市已發生多起精神病人傷人的惡性案件,僅長豐縣法院今年就審結3起此類案件。
  【呼聲】
  “武瘋子”治不起病,政府該出錢
  作案前,張強已患病多年。知情人說:“村裡人都知道他有精神病。 ”但是,張強家庭困難,只是偶爾對他進行治療,病情不斷惡化。
  合肥市四院醫務科科長劉寰忠說,從醫學角度而言,精神病人傷人案件是無法預防的,“前一天表現很正常,第二天可能就會出現很多幻覺。 ”但精神病人會陸續表現出一些徵兆,應該引起監護人的重視。“只要科學治療,精神疾病是可以治好的。 ”
  劉寰忠說,根據5月1日頒佈實施的《精神衛生法》,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近親屬可以將其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對查找不到近親屬的流浪乞討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由當地民政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幫助送往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現實情況是,很多農村地區的精神病人因家庭條件所限,無法得到治療。對此,劉寰忠認為,如果確實沒有條件,政府應主動積極施救。
  【鏈接】
  長豐一名“瘋子凶手”被強制醫療
  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實施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應當實施強制醫療。長豐縣法院在合肥市各級法院中最先受理了此類案件,前文提到的張強殺人案是該院審理的強制醫療第一案。
  1月23日,張強被警方送到合肥市精神病醫院治療,費用由政府“掏腰包”。
  日前,長豐縣法院又對該案作出民事賠償判決,判處張強的監護人賠償劉老漢親屬各項損失25萬餘元。)王化友、王仁傑、周絲韻、戴文靜、李進_標簽:精神病人殺人案 逍遙津公園 “武瘋子”編輯:曹飛翔  (原標題:“逍遙津地下通道流浪漢打死路人”案今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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